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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13166004556
单位新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 2024-03-26 13:49 更新时间: 2024-11-21 07:00

发布日期:2022-01-03 浏览次数: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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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9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了。那么保障金的征缴基数和计算方式是否有变化?如何申报?如何缴费?

 

    税务部门征收后,保障金的征缴基数和计算方式有变化吗?

 

    根据规定,本市保障金的征缴基数仍按shebao缴费基数计算,保障金征缴基数和计算方式沿用本市现行做法,并增加了分档征收的优惠。

 

    保障金应缴费额如何核定?

 

    根据规定,本市税务部门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

 

    职责分工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核定用人单位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应缴费额,并及时提供税务部门。

 

    保障金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申报缴纳保障金。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达到本市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符合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条件的企业无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

 

    网上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登录上海税务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申报。

 

    上门申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如何缴款?

 

    保障金的缴费方式与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不再采用原来的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委托收款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银联在线缴税、银行柜台缴税或第三方缴税。在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的,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银行端查询缴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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